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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天然、祖传、御制保健食品乱命名要整治

http://www.dsblog.net 2012-03-22 09:35:32

  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等用语不得再使用于保健食品名称中。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公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上述文件,上述用语都不得使用在保健食品命名上。记者昨天走访市场,发现不少保健食品都含有“禁令”内的用语。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实施表明国家将大力整顿保健品行业,预计将有一大批不合规范的产品要改名、换包装。


 

禁用天然、祖传、御制保健食品乱命名要整治


  政策
  焦点一▶▶不得使用药品名不可与药品名音、形相似
  记者昨天从上述新规看到,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同时,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以产品所用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但不得以配方中的部分原料命名或擅自简写命名。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有两个及以上功能的,不得使用功能名称作为通用名。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新规定也指出,一般应以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配方由三种以上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矿物质组成的产品方可以“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命名,但不得以部分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

 

  焦点二▶▶“天然”“祖传”“全效”均不得使用
  据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介绍,保健食品禁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
  夸大性词意也不得使用。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不切实际的用语。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
  此外,禁用的词语还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也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
  焦点三▶▶使用规范原料名“西洋参”不得命名“花旗参”
  上述指南还指出,以产品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如用西洋参单一原料配方的产品,可命名为××牌西洋参含片,不得命名为××牌花旗参含片,如果××牌西洋参含片与药品通用名同名,可命名为××牌西洋参保健含片。
  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含三种以上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矿物质的,可以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命名。如以三种维生素和碳酸钙、碳酸镁为原料的产品,可命名为××牌多种维生素钙镁片,但不能命名为××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
  通用名和属性名相同、需要标注特定人群的,应在属性名后加括号标注,如同一申请人申报的适宜人群分别为儿童和中老年人的××牌钙片,可命名为:××牌钙片(儿童型)和××牌钙片(中老年型);再如,可以与特定人群相关的××牌钙片(有糖型)和××牌钙片(无糖型)命名。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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