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极低 在校大学生也来搞“老鼠会”
http://www.dsblog.net 2006-09-14 10:34:24
“欧丽曼”传销案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
去年9月,骗倒全国各地十几所著名高校2000多名大学生、总理亲自批示查办的“欧丽曼”传销案一审宣判,两名涉案在校大学生被判刑,至今仍在服刑。是什么原因使2000多名大学生被传销俘获?高智商的大学生为什么没有高法商?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近日采访了此案主要承办人——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陈键。
问: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欧丽曼”传销案吗?
答:2004年初,警方接到重庆市某大学的一份报告,说该校几名学生在从事传销,已经离校放弃学业。
经过初步侦查发现,在重庆市渝北、巴南、合川等地区都出现了传销人员,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传销一种据称是法国产的化妆品“欧丽曼”。去年3月,警方抓获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秦永军、辛俊涛、赵晓民,后两人均为在校大学生。
问:参与传销的2000多名大学生是怎样被骗到渝北的?
答:多是他们的同学、同乡说到重庆某待遇很好的公司上班,或前来合作开发某个商机,没有一个人说让对方来做传销或直销。
问:一个新成员从来的时候,到他完全融入传销组织,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只需要几天,最长的也就一二十天。
问:“欧丽曼”传销组织是通过什么手段使如此多的大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对传销深信不疑呢?
答:对刚来的大学生,传销人员不谈工作或创业,而是等待机会,将其发展成下线。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将对方拉去“上课”,灌输所谓直销理念,讲授直销方法,鼓吹直销大有前途——加入者将成为“新一代的改革者”,“能像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先锋一样,迅速发家致富”。
问:参与传销的学生是否认识到自己正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答: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并没感觉到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觉得最多是罚款,最坏的打算大不了都不做,散了。每个交了钱的传销受害者为了返本,还会不断地骗更多的亲人朋友成为其下线,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传销网络被摧毁后,一些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坚信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新理念”。
问: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如此多的大学生被传销俘获?
答: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价值观的严重扭曲。一些学生简单地以物质财富来衡量成功与否,不愿意老老实实上学,存在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想法。
二是适应社会能力较差,就业的压力使他们迷失。参加“欧丽曼”传销的大学生多是大三、大四的学生,面对就业压力,不少学生认为“与其毕业就失业,还不如能抓一个发财机会就狠狠抓住再说,也好为将来进行一些原始积累,起码心里会踏实一点”。
三是一些大学生存在法制观念上的盲区。面对非法传销,法制观念在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大学生身上却出现了“事件性缺失”,也就是说基本的法律常识他们有,可一旦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却无视法律威严,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违法。他们失去了对法律起码的敬畏。我觉得,大学里的法制教育起码要做到这么一点,就是在一种新生事物出现后,即使国家法律、校规、校纪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自己也能独立作出是非判断,不会因为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驱动,做出一些不利于自己又侵犯别人权利的事情。
在非法传销被公安部定为“经济邪教”的今天,2000多名被视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意外。作为高学历、高智商的大学生,却表现出极低的法商,也许这是值得整个社会思考的问题。
去年9月,骗倒全国各地十几所著名高校2000多名大学生、总理亲自批示查办的“欧丽曼”传销案一审宣判,两名涉案在校大学生被判刑,至今仍在服刑。是什么原因使2000多名大学生被传销俘获?高智商的大学生为什么没有高法商?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近日采访了此案主要承办人——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陈键。
问: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欧丽曼”传销案吗?
答:2004年初,警方接到重庆市某大学的一份报告,说该校几名学生在从事传销,已经离校放弃学业。
经过初步侦查发现,在重庆市渝北、巴南、合川等地区都出现了传销人员,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传销一种据称是法国产的化妆品“欧丽曼”。去年3月,警方抓获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秦永军、辛俊涛、赵晓民,后两人均为在校大学生。
问:参与传销的2000多名大学生是怎样被骗到渝北的?
答:多是他们的同学、同乡说到重庆某待遇很好的公司上班,或前来合作开发某个商机,没有一个人说让对方来做传销或直销。
问:一个新成员从来的时候,到他完全融入传销组织,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只需要几天,最长的也就一二十天。
问:“欧丽曼”传销组织是通过什么手段使如此多的大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对传销深信不疑呢?
答:对刚来的大学生,传销人员不谈工作或创业,而是等待机会,将其发展成下线。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将对方拉去“上课”,灌输所谓直销理念,讲授直销方法,鼓吹直销大有前途——加入者将成为“新一代的改革者”,“能像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先锋一样,迅速发家致富”。
问:参与传销的学生是否认识到自己正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答: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并没感觉到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觉得最多是罚款,最坏的打算大不了都不做,散了。每个交了钱的传销受害者为了返本,还会不断地骗更多的亲人朋友成为其下线,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传销网络被摧毁后,一些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坚信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新理念”。
问: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如此多的大学生被传销俘获?
答: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价值观的严重扭曲。一些学生简单地以物质财富来衡量成功与否,不愿意老老实实上学,存在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想法。
二是适应社会能力较差,就业的压力使他们迷失。参加“欧丽曼”传销的大学生多是大三、大四的学生,面对就业压力,不少学生认为“与其毕业就失业,还不如能抓一个发财机会就狠狠抓住再说,也好为将来进行一些原始积累,起码心里会踏实一点”。
三是一些大学生存在法制观念上的盲区。面对非法传销,法制观念在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大学生身上却出现了“事件性缺失”,也就是说基本的法律常识他们有,可一旦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却无视法律威严,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违法。他们失去了对法律起码的敬畏。我觉得,大学里的法制教育起码要做到这么一点,就是在一种新生事物出现后,即使国家法律、校规、校纪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自己也能独立作出是非判断,不会因为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驱动,做出一些不利于自己又侵犯别人权利的事情。
在非法传销被公安部定为“经济邪教”的今天,2000多名被视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意外。作为高学历、高智商的大学生,却表现出极低的法商,也许这是值得整个社会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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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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