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专家罗伯特:了解西方直销立法无助于中国
http://www.dsblog.net 2008-01-28 09:17:56
导读:实际上,美国的联邦政府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来规范金字塔式销售计划,所以,起诉金字塔计划公司非常困难。因此,中国不应参照美国的模式,而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多层次营销可以说是美国的一个发明和美国的一种出口。作为一个美国人,我为这种发明和出口被变质为全球性的欺诈感到羞愧和内疚。
美国直销专家罗伯特先生谈合法直销如何决裂金字塔计划
罗伯特·费茨.帕特里克(Robert L. Fitzpatrick)是“警惕金字塔计划”网站的创始人兼主席。
罗伯特作为无数联邦和州法院的专家、顾问,曾多次参与对金字塔计划和多层次营销公司案件的调查。他曾在美国几个州的公正和律师办公厅部门任职,给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者以及教育工作者和法律人士做报告,并且为加拿大和斯里兰卡等其他国家的政策制定者提供咨询。
罗伯特与乔伊斯·金·雷纳德(Joyce K. Reynolds)共同创作了《欺诈收益:寻找多层次营销与金字塔计划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解释》,并且在他的网站上发表多篇有关检验金字塔计划的册子和文章。
杨谦,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成功营销》杂志社社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理事兼分销模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教授协会财贸专业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国内最早研究分销渠道的学者之一。
一位美国直销监管专家,如何看待中国式的直销立法?
2005年9月2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年底付诸实施。虽然全面放开直销,但我国对直销企业的设立仍有严格规定,并且禁止传销。这意味着直销只能是单层次的销售,多层次营销(MLM)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在中国直销发展史中,由于“金字塔”骗局,合法直销在很长时间里失去了话语权。罗伯特先生多年研究防范“金字塔计划”,此次与他的对话就是想探讨合法直销与“金字塔”骗局的实质区别,给予合法直销更健康的成长环境。
直销立法:有利于合法直销发展
杨谦: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法律环境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立法对直销企业申请的条件比较苛刻,比如,它要求企业必须有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有保证金等,而且把直销人员的佣金标准限制在30%以内。在美国,直销公司被当成一般性商业公司来处理。我们想知道,在发达经济条件下,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是如何立法来防止金字塔计划的?了解这些立法方式对中国完善相关法律也许很有意义。
罗伯特: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这个“更好地理解西方关于直销的立法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制定合理和完善的法律”的假想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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