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人:多层次计酬 原罪在于“酬”字不干净
http://www.dsblog.net 2008-02-19 09:42:11
中国政府打击传销中的多层次计酬,其主要的原罪在于“酬”字是欺骗而来的赃款,次要的才是多层次架构和不正派的计算。传销中的“酬”字是来自于假消费、真投资;实际上是传骗、唬弄下线们欺诈而来的“脏款”,所以说传销中的团队计酬、实质上是“团伙分脏”。
很多不了解实质的人,是这样误会着多层次计酬——他们说,解放军部队里是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组,不也就是多层次吗?干嘛你不去反对?哪有反对多层次架构的政府;省、地、市、县、镇、乡、区的各级政府组织不也是多层次架构吗?你干嘛不去反对?传统企业营销中哪个不是多层次架构?都是总经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经理——主任——主办——组长——推销员,为什么又不禁止他呢?
我们不应该只看到其表面的架构,关键是要看到多层次传销中的酬金实质是欺骗而来的。“酬”的来源是很不正当的,是来自于: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先要强迫购买商品才能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的错误行为,这种必须先假消费、后真骗销的恶劣的传销规矩,实质上是一种变相交纳 “入门费” 的非法融资、然后又采用了多层次陷阱式的非法计算分配的诈骗行为。
在传销的这个行当里,多层次计酬的“酬”字,就是团伙分赃的“赃”字。是一帮骗亲朋戚友来投资的上线团伙,将“先用体验”、“消费致富”骗来的下线投资款,由上线群体迫不及待的在周薪、月薪短期内,按着事先精心策划出来的、只是有利于上线和老板发财的分赃规则——传销行业特有的充满陷阱的奖金制度,迅速瓜分掉新朋友的入门投资款,这就是说:不仅“酬”字是肮脏的,“计”字也是按非法传销特有的歪门邪道的计算方法来圈人敛财的;至于新入职的投资人,他今后能否收回投资并赚到他梦想的返利,那就看他将来玩先消费骗局狡猾不狡猾、在传销的罪恶道路上执着不执着,会不会继续复制传播玩弄坑人的奖金制度,利用所谓的梦想八步曲,在他身上能不能去梦想成真?其结果除了大部分人“十赌九输”之外,少数精明发财者,最后也将落得个黑名单上挂号,或前仆后继地进入监狱,或接受公安部的通缉令。
我劝同仁们该见好就收啦,传销已到了尽头;金钱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三者皆可抛哦!
传销的高价产品都是很难在一般卖场里卖得出去的,许多是似是而非的,吃不死人,也说不清楚的;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消费产品只是个掩人耳目的演戏道具而已,你还当真不是?大家玩的本来就是个假消费、真投资的圈钱游戏;传销商品都是虚高价格不容易说得清楚的保健品等产品,虚高的比例通常都是在十倍以上,其成本多半都在10%以下!有的还在5%以下;只是拿这点产品来作为道具,演练给政府和社会作样子看的;否则,非法融资就太露骨了;其实,最重要的是剩下的这非成本的90%基金赃款部分,就是传销把戏中来自于新人头的加盟费、入门费、集资款、融资钱;传销公司、传销组织再按照预定的坑人的奖金制度,将这90%的虚高部分中大量沉淀下来的巨款,供应给先加盟的上线团队和传销老板去分赃瓜分计酬。
我们都明白:部队中的多层次有哪一个层次是要本人花钱假消费而获得的资格?政府组织中的多层次架构,有哪一个层次是要本人花钱假消费而获得的资格?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虽然也是采用了科学的多层次架构,然而你又看到哪一个层次的人在加盟的时候,需要本人花钱先投资“入门费”、假消费而获得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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