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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非法传销的反对者;拿牌直销的修正者;中西文化的调和者;养生保健的融通者;天下文章的拿来者;微言大义的思考者;自强不息的实践者;万柜联盟的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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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沈国勇:太平洋电商吉林案辩护词(1)

飞雁论坛——直销与传销

 

 

2013-07-26 01:45:29

曹亚民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京衡律师集团接受曹亚民的委托,指派沈国勇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经查阅本案案卷材料、庭前会见曹亚民以及参加今天的庭审,我对本案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的背景


曹亚民被抓到吉林来审判,实际上是吉林两级法院对2011年王旭波、赵会波案件有罪判决的惯性审判。吉林两级法院对这样一起涉及全国各地676万会员、12万渠道商(集群消费者)的群体性案件,对这样一起在罪与非罪,到底是传销还是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存在较大争议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率先在全国对该模式的参与者挥舞刑法大棒,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并将该地区涉案的会员预交的保证金等五、六千万血汗钱予以追缴,实在让人震惊。人们有理由怀疑吉林司法机关办理本案的动机就是利益驱动。


同时,在吉林两级法院对王旭波、赵会波错误判决的影响下,全国有少数落后地区如河南驻马店也跟着效仿吉林的做法,到南昌去冻结、划走银行账号资金,于是倒逼南昌地方司法部门出于保护和维稳的考虑,推翻了原先经过公安部经侦局指导、江西省政法委同意、南昌公、检、法一致认为的:BMC没有骗取他人财物,不构成犯罪的结论,最终出尔发尔又以传销重新立案。由此可见,吉林的做法的危害性是深远的。


我的当事人曹亚民作为该模式下的一个参与者,始终认为该模式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事业,追寻的是一个创业的梦想。他放弃自己在北京发展良好的牙科诊所事业,投入数百万的巨额资金,实名参与经营,所有的资产也是实名登记。这是因为他始终相信自己参与的这项事业是政府支持、中央媒体宣传、国家部委肯定的新型电子商务事业,是有别于非法传销的合法经营活动。他在侦查、起诉和前两次开庭中都坚称自己无罪。这样一个遵纪守法、心怀梦想的人,却由于司法机关的错误行动至今已身陷囹圄已达566天,实在让人心寒,客观上也确实极大地伤害了那些对法律还有信仰的人。辩护人在详细了解本案的具体情况后坚定地认为,此案虽然貌似传销,但与传销有本质区别,我的当事人曹亚民不构成指控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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